近日,公司分别收到保定市财政局保财建【2013】235号《关于下达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通知》及保财建【2013】236号《关于下达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补贴资金的通知》的文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保定市财政局保财建【2013】235号《关于下达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通知》的文件,给予公司技术改造资金2,217万元,该项资金主要为公司氯碱分公司因政策性关停造成的技改损失补贴。目前,公司已收到该项补贴资金。
二、根据保定市财政局保财建【2013】236号《关于下达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补贴资金的通知》的文件,给予公司经营性财政补贴48,991.35万元,该项资金主要为公司氯碱分公司因政策性关停造成的损失补贴及公司自2008年以来的职工安置补偿费补贴。目前,公司已收到该项补贴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财政补贴资金将计入公司当期净资产,但公司对上述财政补贴资金的会计处理最终仍需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